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纏足解放,女性大步向前走

「看腳不看面」、「小腳是阿娘,大腳是[女間]婢」兩句俗諺,說明傳統漢人社會中,纏足是評價女性的標準。小腳標示著家族是否有足夠的經濟實力,容許女眷免於勞動,同時亦彰顯家族的教養與文化。因此,從前的父母,在女兒四、五歲之際,連哄帶騙地將女兒的小腳丫用布牢牢地纏住,把握「瘦、小、尖、彎、香、軟、正」七個要訣,才能縛出人人稱羨的三吋金蓮。在父母的「用心良苦」之下,女孩們受盡身體痛楚。古語云:「小腳一雙,眼淚一缸」,一點都不誇大。

回到早期臺灣社會,漢人女性多半纏足,而原住民、客家女孩除非受漢文化影響,普遍沒有纏足的習慣。圖1為日治初期的漢人女性,圖2圖3分別為日治時期客家與霧社原住民婦女。對照這三張照片,眼尖的你想必也發現了相片中小腳與天足的差異。

裹小腳的女性。
圖1:日治初期裹小腳的女性。(檔案來源:費邁克-臺灣風景明信片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圖2:日治時期屏東蕭家客家婦女於潮州勝進寫真館合影。(檔案來源:屏東佳冬蕭家照片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圖3:臺灣霧社蕃婦の口琴吹奏。(檔案來源:費邁克-臺灣風景明信片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
圖2的客家婦女身著傳統大襟衫、大襠褲,腳上很豪邁地套著至今仍不退流行的人字夾腳拖鞋。由於雙足不受限制,又穿著易於活動的衣服,客家婦女們可協助男性從事墾殖粗活,總是給人克勤克儉的印象;圖3的原住民女孩則打著赤足,吹著天然樂器,看似自由奔放。相較於此,漢人女性則因纏足,身體上備受束縛。

進入日治時期,纏足在殖民統治者眼中被視為陋習。根據臺灣總督府1905年的統計中顯示,當時全臺近57%女性纏足,且多為閩南女性。這表示高達半數以上的女性勞動力是無法放到生產線上,這對於積極推動臺灣資本主義化的日本政權而言,無疑是一大浪費與阻礙。

與此同時,臺灣的士紳們,接受西方思潮,也逐漸拋棄傳統審美觀,呼籲放足運動。圖4是臺灣著名士紳林獻堂1927年11月3日的日記內容,即記載其視女性纏足為民族汙點的觀感。當時,林獻堂歐遊參觀荷蘭女王離宮,見到中國風俗的圖畫中,有關纏足與辮子的描繪後,在日記中寫下「留一民族野蠻的汙點於異國宮中,永久不能磨滅,斯為可恨耳」,可見其心中之不快。

灌園先生日記
圖4:1927年《灌園先生日記》。(檔案來源:《灌園先生日記》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
由於殖民政權對經濟及統治需求,以及西方思潮的影響。1915年4月臺灣總督府在官民籲求下,透過保甲制度,正式以公權力全面推動放足斷髮運動,女性纏足比率大幅下降。至此,傳統社會的臺灣女性終能掙脫身體上束縛,並隨著接受教育、增長智識後,在社會上的活動與角色也日趨多元,走向不同於以往的人生歷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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