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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園先生日記—政治與文化菁英筆下的女性(一)

林獻堂(1881–1956),本名朝琛,諱大椿,號灌園,臺中霧峰林家頂厝系,父林允卿為前清舉人。甲午之役,年方十五,奉父之命率全家四十餘口避難泉州,事平回臺。1898年與彰化望族楊晏然之長女楊水心結婚。(參見圖1)1901年任霧峰區長,1911年為臺中廳參事,1905年被授紳章。1921年任總督府評議員,後因不滿評議會無議決權,遂向日本帝國請願建設臺灣議會,賦與臺灣自治。同年與蔣渭水等人組織文化協會,任總理。以後成為臺灣民眾黨顧問,再組臺灣地方自治聯盟,致力於民族運動;他又盡力於保存漢文化的工作,如加入櫟社,即使在日人統治後期仍不改其維護漢文之決心。戰後,任臺灣省參議會議員,後又任參政員、臺灣省政府委員。退任後改任臺灣省通志館館長及臺灣省文獻會主任委員,也任彰化銀行董事長。1949年他赴日後,即不再回臺,直至亡故。

《灌園先生日記》始於1927年,終於1955年,前後共29年,唯缺漏1928年、1936年,總計27年,均寫在各該年的「當用日記」上,每則三、五百字,筆跡工整,要言不煩。日記中對於女性的紀錄,包含霧峰林家婦女參與婦女親睦會、一新會等活動的情況,以及林獻堂對於女性解放纏足與接受教育的看法。

林獻堂與楊水心結婚40週年紀念照
圖1:林獻堂與楊水心結婚40週年紀念照。(圖像來源:楊肇嘉照片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
圖2為林獻堂在歐遊途中,參觀荷蘭女王離宮,看到描繪中國風俗的圖書中關於纏足與辮子的繪畫,遂於1927年11月3日的日記中寫下「其所畫中國各種方〔風〕俗雜亂無章,其中令人最不快者就是辮子與纏足,留一民族野蠻的污點於異國宮中,永久不能磨滅,斯為可恨耳」,表達出其視女性纏足為民族汙點的觀感。

1927年11月3日《灌園先生日記》
圖2:1927年11月3日《灌園先生日記》。(圖像來源:《灌園先生日記》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
此外,林獻堂對於女性的看法跳脫傳統的窠臼,主張兩性相互尊重,並鼓勵女性接受教育。他在1927年2月3日的日記(詳見圖3)即提及男女平等議題,他認為「若視彼(婦女)為人須尊重其人格,此則平等之大意」,也提及臺灣女性被視為嬌悍,源於未接受教育。

1927年2月3日《灌園先生日記》
圖3:1927年2月3日《灌園先生日記》。(圖像來源:《灌園先生日記》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
林獻堂也在日記中記載了,積極投入社會運動的女性。1927年2月5日的日記(詳見圖4),提及臺灣文化協會的常務委員選舉,當選11人中包含唯一的女性黃細娥。該會共有組織、庶務、宣傳、會計、教育、婦女六部,由黃細娥領導婦女部。黃細娥(洪朝宗妻),1908年生於臺北,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肄業;臺灣文化協會左傾後,擔任婦女部部長。女性於臺灣文化協會的活動,旨在透過通俗文化演講,喚起婦女自覺。

1927年2月5日《灌園先生日記》
圖4:1927年2月5日《灌園先生日記》。(圖像來源:《灌園先生日記》,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)

本日記是一部具體而微的臺灣史,記載林獻堂家族生活、經濟活動、政治活動、文化活動等相關資料,橫跨日治、戰後時期,其所表達的臺灣人心聲,是林獻堂留給臺灣社會一項珍貴的文化資產。其中女性的身影,更在此本日記中,留下了豐富與詳實的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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