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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是人類活動的原始紀錄,歷史傳承的一手資料。中研院臺史所為深化臺灣史研究,早在1988年臺灣史田野研究室時期,即深入臺灣各角落蒐集各種民間文書及地方檔案,並整理收存,建立資料庫。臺史所成立後賡續傳統,成為國內重要的史料典藏單位之一,並於2009年底經中研院院務會議通過設立「臺史所檔案館」,以系統性執行臺灣歷史檔案蒐集、編藏、數位典藏與開放應用等學術服務工作。臺史所除沿用田野採集的方式外,亦擴展至私人捐贈、價購徵集與合作數位典藏等方式,積累20餘年來,蒐藏了清代迄戰後契約文書、私人典藏、官方檔案與圖像資料等多樣性檔案,成果豐碩;其中尤以鬮書、契字、帳冊、日記等臺灣民間或私人檔案之典藏,堪稱國內數一數二。
在傳統父權社會之下,歷史書寫與詮釋均屬男性所為,更精確的說,是屬於知識分子、上層社會的男性。以清代臺灣的契約文書為例,男性為主要書寫者,關於女性的紀錄多為因婚姻而締結的契字,以及將女性作為交易標的之人身買賣契約。隨著清末到戰後,臺灣上層社會中的女性,因家庭思想開放、經濟能力較佳、接受教育習得文字書寫能力等條件的支持下,始有能力留下照片、日記、證書等資料。因此,女性紀錄除了在男性書寫檔案中展現出多元化內容,臺灣女性書寫並留存的檔案也越來越多樣,如女性日記、書信、手稿、證件、照片等類型。
為展現本所檔案的多樣性類型和民間文書的多元化紀錄,本次展覽特別精選典藏中的女性史料,從傳統家庭、婚姻制度、身體解放與教育發展,以及投入職場、參與社會等生命歷程,展示自清領、日治到戰後初期,檔案紀錄中女性生命流轉與兩性互動的歷史。相關的檔案典藏依據檔案類型、功能及其產生來源,析分為契約文書、個人與家族檔案、私人日記、官方檔案和圖像資料五大類。第一類契約文書,挑選鬮書、人身關係文書;第二類個人與家族檔案,挑選族譜、書信、證件與印刷品;第三類是私人日記,包括陳岺、楊水心與高慈美等女性日記,和張麗俊、林獻堂與黃旺成等男性日記中關於女性之紀錄;第四類是官方檔案,包含訴狀、通知、代電、陳情書;第五類圖像資料,包括掛圖、插圖、明信片等出版品與照片。藉由上述五種類型的資料,一方面介紹各種檔案的形成與功能,希望能引導讀者領略臺灣檔案的多樣性;一方面關注檔案紀錄中女性的角色及其生命史,期望以不同於男性的女性觀點,展現臺灣歷史的多元發展。